防雷隱患不容忽視 多類場所應主動申報檢測
發布時間:2018/02/01
夏季雷電頻發,為保障全市生產生活安全,目前,有關防雷檢測機構正對全市安裝防雷裝置的場所進行安全檢測。根據《國務院關于優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山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煙辦發〔2016〕25號《煙臺市安全生產工作問責制度》等法律、法規規定,下列場所應主動向所在地防雷裝置檢測機構申報年度防雷裝置安全檢測。
油庫、氣庫、液化碼頭、加油加氣站、液化天然氣站、油(氣)管道站場、閥室、化工廠、煙花爆竹倉庫、民爆倉庫等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商場、學校、醫院、住宅小區、工業建筑、賓館、大型貨場、文物保護單位、水塔等遭受雷擊易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的場所;郵政、通訊、金融、證券、廣播電視、電力、衛星接收系統等計算機信息系統;法律法規、強制性規范規定必須安裝防雷裝置的場所或者設施。
不有效防雷,會造成人身財產損失
長期以來,雷電一直以直擊雷的形式給人類及地球上的生物以及人類文明帶來災難性的打擊。雷電災害已被聯合國有關部門列為最嚴重的十種自然災害之一,被中國電工委員會稱為“電子時代的一大公害”。雷電產生的高溫、猛烈的沖擊波以及強烈的電磁輻射等物理效應,使其能在瞬間產生巨大的破壞作用。
常常會造成人員傷亡,擊毀建筑物、供配電系統、通信設備、引起森林火災,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中斷、倉儲、煉油廠、油田等燃燒甚至爆炸,危害人民財產和人身安全,對航空航天等運載工具也威脅很大。據統計,閃電的受害者有2/3以上是在戶外受到襲擊。他們每3個人中有兩個幸存。在閃電擊死的人中,85%是女性,年齡大都在10歲至35歲之間。死者以在樹下避雷雨的最多。

